善待野生動物 別讓舌尖上的疫情重演

馬愛平

2020年02月06日14:11  來源:科技日報
 

連日來,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這類病毒原本存在於野生動物身上,把它們引到人身上的禍源,與一些人管不住自己的嘴——亂殺、亂吃野生動物有直接關系。

根據武漢衛健委的通報,頭一批出現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人,都與武漢華南海鮮市場有關。調查顯示,此前在海鮮市場中有非法售賣野生動物的現象。多家野生動物交易商鋪公開售賣竹鼠、狗狸獾、果子狸等幾十種野生動物。

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從武漢華南海鮮市場的585份環境樣本中,檢測到33份樣品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核酸,並在陽性環境標本中分離病毒,提示該病毒來源於華南海鮮市場銷售的野生動物。

錯誤觀念下的野味饕餮

這並非第一次由野生動物交易、食用引發的疫情。

2003年,SARS疫情,最早出現在廣東的11個病例多數都有與野生動物接觸的歷史,包括運輸者、交易人員、餐館廚師以及服務員。同一時期,科研人員在廣東野生動物市場的果子狸體內分離和檢測到了SARS病毒。

17年過去了,新型冠狀病毒追根溯源依然指向了野生動物的交易與食用。1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發布公告,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然而,禁令之下,仍有一些商家頂風作案。

1月28日,湖北咸寧查處一個地下非法野生動物經銷點,現場依法收繳麂活體1隻、死體1隻、皮9張、鼬獾活體1隻、黃鼠狼皮1張。

1月29日,在廣州一農貿市場裡,依然有人偷偷出售竹鼠、山雞、蛇等野生動物。

1月31日,位於南澳街道海港路42、44號的深圳市大鵬新區名順海鮮檔海鮮池擺放有2隻鱟,屬於廣東省重點水生野生保護動物,目前已立案調查。

……

1月31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加強野生動物管控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強化野生動物管控和疫源疫病監測防控措施貫徹落實,並重點圍繞六方面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很多人有一個不好的習慣就是喜歡吃‘野味’。”貴州省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站長、研究員冉景丞告訴科技日報記者,“人們都迷信所謂自然野生,認為野生動物的營養價值比人工養殖的要好,認為野生動物稀奇所以大補,甚至把能吃到野生動物看成是一種身份的象征。正是因為這種錯誤的認識導致了偷獵和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時有發生。”

相關調查發現,國內有53種蛇被端上餐桌﹔由於無節制食用,亞洲90種淡水龜中3/4受到生存威脅﹔過去10年,超過100萬隻野生穿山甲被獵捕。

其實野生動物的口味並不好。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科學技術部主任、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專家委員會委員阮光峰表示,野生動物的口感普遍較差,因為它們的肌肉纖維更發達,肌間脂肪更少。而且野生動物的營養價值多數情況下和養殖動物也沒有什麼本質差異。

“很多人吃野生動物是為了獲取其食療價值。比如,認為吃蝙蝠可以滋陰壯陽,但這其實完全是人們一廂情願的想法,沒有科學依據。”阮光峰說,還有人稱“吃穿山甲可以通乳”,但實際上穿山甲的鱗甲只是角質化的皮膚附屬物而已,它的主要成分為β-角蛋白,和我們人類的毛發、指甲等成分沒有本質區別。科學家測定發現,穿山甲鱗片中各氨基酸組成和我們常吃的豬蹄沒有顯著差異。

野生動物不僅在營養上沒什麼優勢,吃了還可能致病。“人類歷史上奪走近2500萬歐洲人生命的黑死病,禍首就是來自野兔、旱獺的鼠疫﹔導致SARS的冠狀病毒源自蝙蝠,並以果子狸為中間宿主﹔類似的還有埃博拉病毒、艾滋病等等。”阮光峰說,雖然吃的時候燒熟、煮透可以殺死絕大多數微生物,但在捕捉、運輸、儲存及銷售過程中,相關人員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動物活體或凍貨,依然有很大的概率被各種細菌、病毒感染。因為這些野味沒有經過正規的檢驗檢疫,一旦攜帶可傳染人的病原體,后果不堪設想。17年前的SARS,今天的新型冠狀病毒,都是慘痛的教訓。

野生動物保護立法還有待完善

讓今天的教訓不再上演,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公眾對立法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的呼吁,其實部分訴求已經在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得到了體現。”甘肅政法大學教授、法學博士史玉成說,比如,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第二十一條)﹔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第二十七條)﹔禁止以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第十五條)。

但是,他同時指出,現行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立法也存在一些缺漏和不足。比如,《野生動物保護法》對因出售和食用野生動物引發的重大公共安全和公共健康事件及其應對未做任何規定﹔對三類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之外的其他野生動物貿易和食用可能引發的后果沒有給予應有的關注,且與《傳染病防治法》銜接不足﹔《刑法》規定的“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罪”對行為人的行為帶來重大公共健康事件的后果預設不足等。

史玉成建議,《野生動物保護法》應擴大野生動物的保護對象,把可能引發病毒傳播的出售、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納入規制范圍﹔明確規定因野生動物交易和食用引發病毒傳播甚至重大公共健康事件的法律責任﹔實現與《傳染病防治法》《刑法》等法律的充分銜接。

監管落實不到位是另一個軟肋

法律的不完善只是一個方面,“反觀引發這次疫情的武漢華南海鮮市場,主要的問題還在於法律規定沒有得到嚴格的落實。”史玉成說,網上一張廣為流傳的華南海鮮市場“野味報價表”顯示,該市場中交易的野味名單中有些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而售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明顯屬於現行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為﹔報價表中有些屬於“三有”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需要有嚴格審批和檢疫程序方能售賣,該市場成為病毒傳播的源頭區,隻能說明審批和檢疫程序形同虛設。

冉景丞指出,今后要加強對野生動物買賣和經營市場的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市場監管局要對進入市場的野生動物進行認真的核實梳理,要區別對待非法來源與合法來源的野生動物,規范運營標准。林草部門要對自然界中的陸生野生動物加強監測,了解野生動物的活動情況,以及疫源疫病的情況,加大對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的監管。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水生野生動物的監管,以及利用人工繁育野生動物進行農村扶貧脫貧的引導和技術指導。公安部門應該加大打擊力度,對非法捕獵、運輸、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予以嚴懲。

“多方合力,這樣才能夠保証社會的安寧,保証野生動物資源不受破壞,也保証經濟、社會、生態、文化和諧健康發展。要減少人與野生動物的直接接觸,保持安全距離。對動物園、野生動物園裡可能有的人與野生動物的近距離接觸,城市管理、文化等部門要嚴格監管,斬斷一切可以傳播人畜共患病的渠道,這樣才能夠保証動物疫病不向人傳播擴散。”冉景丞強調。v

(責編:李慧博、王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