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讀者紛紛倡議拒絕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
執法邁開腿 個人管住嘴(來信綜述·面對疫情,我們怎麼做②)
圖①:2019年10月,廣西警方查獲的水獺。 |
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再次讓人們認識到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可能帶來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拒絕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成為社會廣泛討論的話題。全國各地的讀者紛紛致信本報,講述自己的所見所聞,倡議摒棄陋習,對菜單上的野味堅決說不。
本報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和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進一步討論如何健全法律、加強執法監督,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非法獵捕、運輸、經營,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
“沒吃過的都要嘗一嘗”,獵奇性、炫耀性消費對野生動物造成嚴重威脅
“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水裡游的、土裡鑽的,都可能變成盤中餐。”四川省廣元市生態環境局的讀者張厚美說,穿山甲、果子狸、蝙蝠、竹鼠、豬獾……對一些人來說,沒吃過的都要嘗一嘗,吃野味成了一些人的飲食癖好。
之所以吃野味,是因為個別人宣傳野生動物“大補”,營養價值高,還有人覺得越稀有吃起來越有面子。在這種錯誤觀念驅使下,捕殺、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屢禁不止。湖北荊門市愛鳥文化研究會會長董玉清告訴記者,他曾在某山區的鄉鎮看到一家“土特產收購店”,門前豎著一塊廣告牌,寫著收購老鼠、蛇、狗獾、豬獾等動物。
對此亂象,來自公益組織“讓候鳥飛”的志願者楊先生深有體會。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市場,不僅有像武漢華南海鮮市場這樣的線下交易,還有些商販進行線上交易。前些年,在一些短視頻平台、貼吧等網絡空間,常常能夠看到捕獵或販賣野生動物的視頻和照片,甚至有人“直播打野”,吸引粉絲圍觀,博取買家關注。隨著近兩年各地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不少商家開始轉入更隱蔽的空間,比如組建微信群或QQ群,熟人拉客,線上交易。
“目前,非法捕獵、非法經營、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等問題仍然存在。”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說,有不法分子使用毒藥、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等工具進行圍獵、網捕。譬如,之前就有媒體曝光,多地存在用燈光引誘或捕鳥網獵捕過境候鳥的行為。
這次疫情發生后,1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發布公告,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可是,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頂風作案,肆意捕殺、售賣、食用野生動物。比如,湖南省祁陽縣張某非法在網上經營野生動物,當地職能部門現場查獲了10隻河麂凍體、1頭野豬凍體、10隻竹鼠凍體、57隻野兔凍體以及17袋200余羽鳥類凍體。
近日,記者在某搜索平台上檢索“捕獵器”,一些生產銷售捕獵器的廠家頁面仍然存在,圖片顯示有大型野豬捕獵機、捕野兔機、狍子捕捉儀等裝置。
楊朝霞表示,在獵奇性消費、炫耀性消費等不健康的消費理念驅使下,為追逐暴利,非法獵捕、運輸、經營已經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對野生動物造成嚴重威脅。
“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的家園”
吃野味不僅破壞生態平衡,還存在巨大的安全衛生隱患
根據流行病學分析,此次新型冠狀病毒來源很可能是野生動物。非法交易、食用是滋生病毒感染的危險源。據了解,在武漢華南海鮮市場就有多家商鋪公開售賣竹鼠、果子狸等野生動物。
俗話說,病從口入。無論是SARS,還是埃博拉病毒,都與野生動物有千絲萬縷的關系。張厚美說,很多野生動物身上都有大量病毒、細菌、寄生虫等,可能危及人類健康。
“在捕捉、運輸、儲存及銷售過程中,相關人員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動物活體,存在被細菌、病毒感染的風險。”安徽合肥市讀者王強說,更何況許多野生動物的交易是通過地下渠道進行的,沒有經過衛生檢疫,存在安全隱患。
環保志願者楊先生告訴記者,有些商販從獵捕者手上購買野生動物后集中喂養,讓它們長重增肥。但是集中喂養時動物容易生病,商販會把抗生素等加在飼料中,養十天半個月之后送到銷售市場去。
濫食野生動物不僅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還會破壞生態多樣性。董玉清認為,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一種生物都不可能單獨生存。然而,少數人為牟取暴利,瘋狂掠奪野生動物資源,破壞了生態多樣性。他說,現在一些野生動物種群數量急劇下降,保護野生動物刻不容緩。
“杜絕野生動物非法食用和交易,已經不僅僅是生態保護的需要,而且對公共健康的風險控制意義重大。”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呂植認為,有必要把野生動物交易和消費所帶來的風險上升為公共安全議題來看待和管理,從源頭控制重大公共健康危機。
“每個人都應自覺抵制野味,倡導健康飲食習慣。”四川眉山市讀者朱小根說,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的家園。
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之間合作監管,聯動執法
少數商販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証,但實際上是從野外捕獵、收購
“逢年過節,一些城市的個別菜市場野生動物交易十分活躍。”董玉清說,也曾有人舉報過野生動物非法交易行為,但由於野生動物保護涉及多個部門,監管不到位,亂象沒能得到有效遏制。
環保志願者楊先生回憶起他去年在某農貿市場看到的場景:“一些商販既有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証,也有工商營業執照。表面上看合法,但你隨便拿一隻野生動物,問他這動物來源是哪裡,他們都答不上來。很多動物的腿部明顯就是被獵夾給夾斷的。”
“許多野生動物的人工養殖成本是很高的。有人弄了一個許可証,但實際上是從野外捕獵、收購,再把野生動物賣出去。”呂植說。
環保志願者楊先生說,有關部門給一些養殖場發放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証,但某些養殖場不具備規模化養殖的條件,為了滿足市場需求,他們便收購非法捕獵來的野生動物。像中部某省,不少養殖場有野生水鳥的馴養繁殖許可証,但進村一問,所謂“馴養繁殖”的野生水鳥是從外地收購的。
呂植認為,對這些行為,應嚴厲打擊。一旦發現此類行為,應吊銷其許可証,依法懲處。
在具體監管上,也存在客觀困難。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蔣志剛說:“有些人不是在市場上公開賣,而是轉入地下﹔有些是很‘精准’的點對點的交易。對這種隱蔽的交易方式,監管部門難以查處。”
野生動物保護,涉及林業、農業、市場監管、公安等多個部門。譬如,對於飯店裡濫食野生動物以及農貿市場、電商平台的交易問題,林業部門沒有監管權限,市場監管部門有監管權限卻難以識別野生動物。楊朝霞認為,應該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合作監管,聯動執法。
“非法交易、消費野生動物的成本比較低,而執法本身也有難度。”呂植建議,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市場監督和執法部門、檢疫部門應聯合行動,普查所有野生動物市場和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單位現有的交易產品是否合法,並對已經發放的野生動物特許獵捕証和經營利用許可証進行合法性審核確認。
重慶巴南區讀者趙正榮認為,應加強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寵物商店、餐館等的檢查,嚴厲打擊亂捕濫獵和無証經營、馴養、收購、運輸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活動。
完善立法,從源頭杜絕非法交易野生動物
專家建議擴大保護動物范圍,建立允許養殖野生動物的“白名單”制度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不少讀者和專家學者呼吁進一步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從源頭杜絕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事實上,針對濫食野生動物等突出問題,野生動物保護法已有一些規定。比如,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等。
雖然野生動物保護法從獵捕、交易、利用、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各個環節作了嚴格規范,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有必要進一步補充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打擊和懲治亂捕濫食野生動物的力度。
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呂植認為,對於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一級和二級重點保護動物,目前的管理機制相對嚴格。但對於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非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來說,管理還存在不足。“果子狸、獾、刺猬等‘三有動物’非法捕殺、馴養繁殖以及經營問題非常嚴重。”她認為,還應擴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范圍。
楊朝霞建議,適當拓寬禁食野生動物范圍,例如明確禁食蝙蝠這類極有可能有食用風險的野生動物。另外,考慮中醫藥材的需要和野生動物繁育產業的健康發展,應提高養殖技術、完善檢疫標准。
目前,還有不少人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行業。呂植認為,可以建立白名單,把允許養殖的野生動物列清楚,沒有列入白名單的明確不允許養殖。對企業、養殖者也可依據其管理制度、衛生條件、是否有違法記錄等制定白名單。“白名單的制定,需要嚴謹科學。”
《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17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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