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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社区出现新冠肺炎病例 不应把全小区人都当作密切接触者

李轶群
2020年02月17日11:11 |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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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就小区或单元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时,小区居民是否都判断为密切接触者,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回应,这要根据其是否与病例接触,接触的方式、接触的时长、接触的场所等综合判定,不应该把全小区的人员都作为密切接触者。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表示,经国务院批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科学分类实施社区防控策略措施。对出现病例或者流行病学史明确的、规模较小的聚集性疫情,需对病例实施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周宇辉指出,对出现社区传播疫情,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限制人员的出入。各地在此方案的指导下,结合疫情的形势,制定了适合本地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冯录召表示,根据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第四版解释,密切接触者指的是跟病例发病之后有近距离接触,但是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比如,在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直接照顾病例的人员,或者在电梯、活动室等同一场所内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以及共同就餐、共同娱乐的人员。因此,小区居民是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要根据其是否与病例接触,接触的方式、接触的时长、接触的场所等综合判定,不应该把全小区的人员都作为密切接触者。

(责编:李慧博、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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