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一顆小行星來挖寶 澳大利亞欲借此獲取資源

2017年12月08日08:14  來源:科技日報
 
原標題:“抓”一顆小行星來挖寶

  捕獲小行星是採礦公司的下一個前沿領域(圖片來源:《悉尼先驅晨報》)

  據《悉尼先驅晨報》近日報道,澳大利亞正計劃大力發展小行星採礦,一方面是希望獲取自然資源,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從龐大的太空產業分得一塊“蛋糕”。但專家也表示,小行星採礦面臨很多問題,除了技術上的,還包括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等。

  成立小行星採礦研究團隊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天體物理學家布拉德·塔克加入了一個國家研究團隊,正為未來的小行星採礦作業開發一個模型。

  塔克認為,最可行的辦法是開採“本地”小行星——將一顆近地小行星推進到地球、月球和太陽的引力范圍內,可以讓其漂浮在地球上空。

  澳大利亞擁有豐富的採礦經驗,而且該國即將成立自己的太空機構——澳大利亞政府9月25日宣布,計劃正式成立國家航天局。塔克表示,這可能是澳大利亞在太空領域貼上自己“標簽”的絕佳機會。他說:“澳大利亞的小行星採礦項目於今年8月啟動,如果成功,人類將獲得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這可能改變全球的格局以及採礦方式,我們距離這一目標並不太遙遠。”

  研究小組認為,澳大利亞可能採取的方式包括朝附近的小行星發送太空飛船,或者讓小行星降落在地球上。塔克博士說:“這並非遙不可及,我們正在設計飛行模型,有望在2025年左右研發出來。”

  採礦項目團隊由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南澳大學、阿德萊德大學和西悉尼大學的60位學者組成。他們的專業涵蓋太空工程、天體物理、經濟和法律學等,以應對小行星採礦業務帶來的無數挑戰。目前,團隊正在尋找一家澳大利亞礦業公司開展合作。

  自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澳大利亞航空業迅速增長,政府宣布成立航天局的目的,正是為了從全球4200億美元產值的太空產業中分一大杯羹。

  太空採礦是門大生意

  為獲得自然資源,開採小行星的想法由來已久。1903年,俄羅斯著名火箭科學家康斯坦丁·齊奧爾科夫斯基將“探索小行星”列為征服太空的十四個方面之一。小行星富含不同的自然資源,一些富含有機物質,可以涵養水分﹔另一些則富含各種金屬。

  塔克博士說,他們的首要目標將是一顆大約4—5公裡寬的小行星,這類小行星可能含有約50萬噸貴金屬。他說:“你可以從一顆小行星獲得供地球使用300年的鉑金,這將徹底改變鉑金市場。”

  除了稀有金屬,水資源也是小行星採礦公司的主要目標。氧氣和氫氣可用來制造火箭燃料,因此水將成為未來航天工業的重要資源。

  科廷大學礦業學院教授菲爾·布蘭德說:“太空中任何形式的水源都是非常重要的資源,有一種‘原始小行星’富含有機物,很多有機物的含水量高達5%—10%。如果有機會獲得此類物質,就可以自己制造燃料和大氣。”

  布蘭德和塔克都是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下屬科學團隊成員,他們去年9月向一顆名為“貝努”(Bennu)的小行星發射了“源光譜釋義資源安全風化層辨認探測器”(Osiris-Rex)。探測器將於明年到達該小行星,並有望於2023年前帶回土壤樣本。

  布蘭德說,任務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探索在“貝努”和其他小行星上採礦所需要的技術。

  需要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制定國際太空法是開採小行星面臨的最大障礙之一,因為太空也受法律約束。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法學院講師伊莫金·桑德斯解釋說:“目前有兩個聯合國條約與小行星採礦相關,一個是接受程度較高的、1967年頒布的《外層空間條約》,另一個是1979年頒布的《月球條約》。澳大利亞也簽署了這兩個條約。”

  《外層空間條約》沒有提及開採太空天體的任何方式,但它強調“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應該為了所有國家的利益和福祉”。桑德斯進一步說:“《月球條約》更直截了當。很顯然,在《月球條約》的框架下,沒有哪個國家被允許為了一己私利開發月球。真正的問題在於,這些條約能否延伸到其他天體,如小行星等。”

  桑德斯表示,不同的小行星採礦方法需要遵守不同的法律。比如,如果把小行星帶回地球,那麼它和其上的資源將受國際法和所在國家法律的約束。另一個問題是移動一顆小行星的后果,如果登陸一顆小行星進行開採,影響人類的可能性很小﹔但如果將它帶入軌道或讓它落在地球上,對其他國家或人民的影響要大得多。如果發生了上述事情,你可能需要負法律責任。目前的問題是,在制定上述兩個條約時,並沒有想到要考慮這些情況。

  桑德斯說,小行星採礦行動的“急先鋒”是美國和盧森堡。盧森堡設立了2.27億美元的基金,鼓勵私人公司在小行星採礦。而且,這兩個國家也立法,賦予公司從小行星上獲得資源的所有權。但他認為,隻要採礦是在太空完成的,那麼隻有國際法和太空法才適用。(記者 劉霞)

(責編:高黎明、張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