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用無人機來個自拍,給大地來張“上帝視角”的特寫那都不叫事。在娛樂、巡檢、測繪、植保、新聞報道等領域,無人機正成為我們的“第三隻眼”和得力的空中助手。
隨著無人機應用的日益廣泛,相應的管理工作卻沒跟上趟,各種問題層出不窮……1月26日,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從國家戰略層面對無人機管理與發展作出部署,也為不少無人機生產企業和愛好者提供了一份“標准答案”。
如何分?民用分五型,微型無需注冊
按照文件,無人機分為國家無人機和民用無人機。民用無人機指用於民用航空活動的無人機,國家無人機指的是用於民用航空活動之外的無人機,包括用於執行軍事、海關、警察等飛行任務的無人機。此外,根據運行風險大小,民用無人機又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五類。對於不同類型的無人機,《征求意見稿》中實施不同的管理方法。
微型無人機使用者無需向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實名注冊登記﹔微型、輕型無人機駕駛員無需執照即可飛行﹔若飛行區域處於無人機適飛區域,無人機駕駛員無需申報飛行計劃。中型、大型無人機,按適航管理。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兩級三類五型分類方法是新條例的一大亮點。工信部賽迪研究院裝備所航空研究室副主任金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種分類方法“更為先進和科學”,打破了此前不少地方粗放的、“一刀切”管理無人機的局面。
在哪飛?適飛空域更明確,心裡更有底
條例充分尊重現有的空域管理特點,在維持整體制度不變的情況下,向輕型無人機和微型無人機釋放120米以下、50米以下的空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疏導了正常合理的飛行需求。條例明確,除空中禁區、機場、軍事禁區、危險區域等周邊一定范圍內,微型無人機無需批准可以在真高50米以下空域飛行,輕型無人機可以在真高120米以下空域飛行。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巍濤對此給予了肯定,他告訴科技日報記者:“中國的低空改革尚未完成,現階段中國的空域都為管制空域。如果按照現行的民航法、通航條例等規定,所有起飛均需提前申請空域與飛行計劃。但是這種方式已經不適用於當下無人機的客觀發展現實,無法滿足用戶的正常使用需求。條例根據國情簡化了很多空域管理手續,為今后的低空改革奠定了基礎。”
大疆創新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認為此次空域方面的改革使得空域使用和准入規則更明晰,使用戶明確知道哪裡能去,哪裡不能去,能夠根據規則合法使用空域,體現了國家科學、開放的管理思路,有助於進一步擴大市場,特別是刺激行業應用快速發展。
怎麼管?管人管機器,動態監控保安全
條例指出,除微型無人機以外的民用無人機應當向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實名注冊登記,根據有關規則進行國籍登記。民用無人機應當具有唯一身份標識編碼﹔除微型無人機以外的民用無人機飛行,應當按照要求自動報送身份識別信息。
條例還對駕駛員的資質提出了要求。文件規定,提出輕型無人機駕駛員應當年滿14周歲,未滿14周歲應當有成年人現場監護﹔小型無人機駕駛員應當年滿16周歲﹔中型、大型無人機駕駛員應當年滿18周歲。小型、中型、大型無人機的運行需要駕駛員取得安全操作執照﹔微型和輕型無人機在適飛空域飛行不需要持有合格証或執照,掌握運行守法要求和風險提示即可。
此外,條例還明確,國家統籌建立具備監視和必要管控功能的無人機綜合監管平台,民用無人機飛行動態信息與公安機關共享。(記者 王小龍)